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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建设学院校友分会的通知

[日期:2019-05-29]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校友会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有关规定,各学院需成立校友分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校友分会工作宗旨、目标

  学院校友分会在学校党政和校友会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团结校友、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感情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合作为前提,以服务为手段,不断完善校友会体制机制,加大校友资源开发力度,加强校友会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学校与校友间的联系,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创建一流大学服务。

      二、学校校友会与学院校友分会的关系

  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校友会工作研究分会的会员单位,负责组织和指导内蒙古师范大学学院校友会的工作。校友会秘书处是校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具体负责联络、协调、指导学院校友分会的相关工作。学院校友分会应在校友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工作,并认真完成学校及校友会的有关工作,按照校友会相关要求,年末须上报学院校友分会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学院校友分会名称与职责

  (一)学院校友分会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XXX学院校友分会

  (二)学院校友分会职责:

      1.积极与广大校友联络和沟通,在联络感情的基础上,合理开发校友资源,掌握校友在各地的分布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校友信息库,为校友会网络平台和刊物《师大人》《校友通讯》提供素材。

      2.主动服务校友,做好校友返校接待工作,为校友提供全方位服务。

      3.促进校友企业与学校开展产学研合作与交流。

      4.邀请优秀校友返校作报告、讲座,充分发挥校友的智库作用。

      5.及时准确地向校友会秘书处反馈学院优秀校友的信息动态、返校情况、捐赠信息及校友的建议和要求等。

      6.学院校友分会经校友会授权,校友的捐赠资助活动,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

      7.认真落实学院领导走访校友制度,合理利用校友资源,宣传母校,联络感情,为学校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有利平台。

      8.协助校友会秘书处,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建立校友会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全员参与校友会工作的格局,培养在校师生的校友意识,提高为校友服务的意识和效能。

      四、学院校友分会组织机构

      1.学院校友分会应遵守学校校友会的章程,并成立组织机构。

      2.学院校友分会是根据学校校友会工作的需要,依据校友专业划分而设立的、协助做好本学院校友会工作的校友会内部业务机构。

      3.学院校友分会负责人由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担任,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设置名誉会长、顾问、常务副会长等职务。

      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10日前将学院校友分会组织机构名单以及已有校友分会的学院换届组织机构名单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交校友会秘书处(田家炳书院楼8楼82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nsdxyh@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邮箱。联系电话:0471—4393665,0471—4393661 。

  特此通知

  附件:

  1.《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人员推荐名单》.docx

  2.《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友会××学院校友分会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登记表》.doc

                 

 

                             2019年5月24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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